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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8日,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。
 
身為立法委員,「立法」是我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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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8日,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。
 
身為立法委員,「立法」是我的本務,為了實現為客家發聲的職責,上任後不久,我便優先提出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》,及《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》,透過立法促進客家語言文化傳承。
 
就像期待孩子誕生一般,我草擬的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》,今天早上終於送內政委員會審查了!在我的法案中,我強調六大主軸:
 
一、專責處理客家語言文化教育等事項之傳承及推廣。
二、業務範圍內需要積極培育客家傳播人才。
三、辦理客家傳播影音文化產業及相關產業之國際行銷。
四、規範客語節目使用客語之比例逐年至百分之九十。
五、積極扶助客家傳播影音文化產業結合數位匯流、數位科技或新媒體形式推廣與行銷國際之義務。
六、杜絕假新聞,制訂相關錯誤報導救濟程序。
 
在後續的逐條審查階段,我強調基金會肩負客語傳承任務,因此董事長須具備相當之客語能力,且董事會至少須有兩名員工代表董事,在與客委會充分討論後,我們已協商出共識,接下來法案會送交黨團協商。
 
這是《客家基本法》修正後,首部與客家基本法有關的子法,請大家一起集氣,讓法案能順利推動,進入二讀、三讀,一同逐步落實客語的傳承復振。
 
#蔣絜安 #客委會 #客家基本法
#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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